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河新城崇文镇摆渡村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施工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崇文镇摆渡村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7-986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029-363855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3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动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垃圾清运等相关内容(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采购预算:1618.8万元
项目用途:项目用地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3、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时只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15:00
2、资格预审会议时间:2017年12月5日15:00 (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会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谢朵 张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63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03038
十一、公告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