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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陕泾河人社民发〔2018〕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人社民政局  浏览次数: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根据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函〔2018〕1号)精神,决定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帮助困难人员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3日至2月3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登记认定建册。各街镇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信息全部登记建册,实现全覆盖、全实名。
      (二)集中帮扶到位。各街镇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分类提供帮扶,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全面跟踪回访。各街镇对辖区内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需求,造册入库。各街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汇总上报新城,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于援助对象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登记职业培训意愿,促使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安置。要加强各类单位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加强回访,动态跟踪。对于援助对象已实现就业的,要加强人员回访,实施动态跟踪帮扶。要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至少开展一次回访调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和相关诉求意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要重点引导一批年龄较轻、学习能力较强的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能力,重新进入市场就业。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镇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援助月活动。同时要举办就业政策服务宣传日,根据辖区内援助对象需求,集中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温暖困难群众人心。要树立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典型,推广经验,增强信心,带动更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将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街镇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建立新区指导、新城组织、街镇负责、社区帮扶的工作责任体系。各街镇要深入开展工作,听取援助对象意见。活动期间要坚决避免形式主义,不能讲排场、走过场,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各街镇要及时总结上报援助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新城人社民政局将汇总上报。各街镇要做好本部门活动统计工作,准时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街镇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报新城人社民政局。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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