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泾河政务 » 专题信息 » 文明泾河 » 正文
   

文明出行我代言丨理直气壮的“正常行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3


 走路的都在声讨司机不礼让
开车的都在声讨行人闯红灯

      当熙熙攘攘的人群遇上川流不息的车辆,越复杂的交通形式越凸显“文明交通”的重要性。目前,我市“斑马线上的文明”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展开,驾驶员和行人都是否能做到文明出行?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得到。
 
 
交通就像一个城市的血液,唯有交通安全便捷才能保证城市健康运转。
在一片“车让人”的大好形势下,总还是有很多负面发声影响着整治的效果,“车不让人”是违法行为,很多时候却变成了理直气壮的“正常行驶”。面对“车不让人”的指责,部分司机以“行人乱闯红灯”来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经常乱窜马路的行人也让司机猝不及防,同样也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状况。“车让人”、红灯停,这两者应该是双方共同遵守、相辅相成的,而不能说因为一方经常违法,就能开脱另一方的违法行为。
 
 
      城市文明的高度,显示了城市文化积淀的厚度,斑马线上的文明成为城市文明的缩影,而推进“车让人”正是这缩影中最直接的体现,当然在司机们越来越遵守礼让的同时,行人们也应回报礼让,在斑马线的交通信号灯前遵守交规,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文明出行”。
 



 
      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只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努力营造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礼让和睦的氛围,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能展现最好的自己,我们就能站上城市文明的新高度,让大西安的明天更加美好。
 
 
[ 政务公开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主办:28365-365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029-36385504 邮编713700
版权所有 © 2008-2017 28365-365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 陕ICP备1300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