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清单归属
生活饮用水单位许可
二、事项名称:
生活饮用水单位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2004年第17号)
第二十九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1996年第53号)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96号)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单位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运转、维护、清洗和消毒工作,制定和实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西咸新区行使辖区内行政和社会职能的决定》(市政发[2017]30号)
3.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1.咨询电话:029- 36222448
2.监督电话:029- 36390268
1.属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调整范围;
2.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3.申请材料齐全、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
4.现场审查符合卫生要求;
5.水质监测合格。

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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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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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1、职权范围内;2、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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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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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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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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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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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受理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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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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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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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或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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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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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或更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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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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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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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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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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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
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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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或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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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西区1楼大厅教育卫体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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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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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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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书面审查、现场勘探、局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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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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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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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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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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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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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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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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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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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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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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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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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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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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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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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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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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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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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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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或者送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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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西区1楼大厅教育卫体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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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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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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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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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