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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古代商品经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6  浏览次数:237
      一、陕商前缘
      远在原始社会中期,神农氏“召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财,日中为市”,从而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市场,即雍市。从那时候起,陕西商人作为中国商人的始祖就开始活动在陕西这块土地上。
      进入文明社会后,周王朝周公秉政,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商业管理制度,即“工商食官管理体制”以及第一个完整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对中国商业历史产生过几千年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陕西商人作为独立的社会阶层登上了历史舞台,在秦王朝统一六国的征战中,产生了许多名扬天下的大商贾,如秦始皇之仲父吕不韦;陇上巨富王宗汉,牲畜用山谷量;巴寡妇清,资财合5亿人民币,资助秦始皇修长城,并提供秦陵墓成江河的水银,显示了陕西商人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
      汉代陕西商人更是中国商人的主要代表,司马迁写《史记.货殖列传》中表明陕西籍的商人就有30余人之多,陕西兴平的马援,经商陇上成富翁,后弃商从戎,成为著名将领,号称“伏波将军”,留下了赫赫战功。
      进入隋唐时代,陕西由于国都所在,陕西商人更是以“国商”的身份从事商贸活动,产生了许多富可敌国的大商人。在通往罗马的丝绸之路上,从事商贸活动的主要是陕西商人,其中长安商人窦乂,将生意做到了罗马,开的商铺号称“窦家店”;大唐西市商人王酒胡,一次为政府捐资就相当于全国一年的盐税;长安商人王元宝,敢与唐明皇比富,致使唐明皇长啸“朕,富不及元宝!”,大唐西市商人韩嫣,每次出行携带大量金豆子,随行抛撒,人们争捡金豆,形成西市一景。
      陕西几千年商业的发展,为明清陕西商帮以“天下第一商帮”的姿态,率先登上历史舞台奠定了雄厚的商业文化基础。
      二、陕西古代古代商品经济发展概况
      陕西古代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完善化、规划化、统一化三个阶段,历经秦汉、隋唐、明清三次商业浪潮,至明末农民起义、回民起义两次打击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1、原始时期的商品交换
      黄帝号有熊氏,曾居陕西黄陵县一带,是个游牧部落。炎帝族,号称神农氏,原居渭河流域,是个农耕部落。神农氏“教民稼穑”,今岐山杨凌的“教稼台”就反映了这一史实。黄帝族东进后,与炎帝族结成联盟,并在向南发展中汇聚了其他部族,逐渐融合成华夏民族,而在这个融合过程中黄帝的三大举措有力地推进了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大举措:
      1)、黄帝族南迁,扩大了分工,促进了交换。黄帝族南迁后,除仍从事畜牧业外,又致力于发展手工业,黄帝命宁封为陶正、赤将为木正,以利器用;共工主金,以造铜器;元妃嫘祖劝蚕,以丝为帛。社会分工的发展,使交换日益成为经常性的制度——此段不上墙,连同前面一句放查询,以下类同。
      2)、黄帝兴办了一系列有利于交换的事业。黄帝命“共鼓、货狄作舟”,邑夷作车。加大了商品交换的数量和扩大了商品交换的空间范围。
      3)、黄帝设度量衡,命“隶首作算数”,“设五量”,即权衡、斗斛、尺丈,这些为交换的发展在技术上做了准备。
      在陕西临潼姜寨原始社会村落遗址中,就有商品交换媒介贝饰的发现。到炎帝(一说即神农氏,居关中渭河流域)时代,出现了“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景象。(陕西志)
      2、周朝商业和商人规范化。
      夏商时期,居于商丘的殷人是一个善于经商的民族,后来的陕西周人灭商,就将从事这种行业的人称为殷商之人——商人,并将商人从事的买卖业务活动,称作为“商业”。
      周灭商后,周公旦(姬姓)告诉殷商遗民继续经商。“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尚书·酒诰》)。意即周公旦允许殷商遗民牵牛车到远方做买卖,得钱后可以孝养父母。
      周人建立的周朝是中国奴隶社会鼎盛时期。他们创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商业管理制度——“工商食官”体制,即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政府严格控制市场的制度。?
      “周人重农”,从这一政策理念出发,周王朝对商人和商业实行严格的政府控制。商务奴隶和手工业奴隶一样,都是人身隶属于官府,“工商食官”一般自由民只是在农闲时,才允许从事一点商业活动。周公在告诫殷商遗民时说:“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牛车远服贾。”周朝对市场及其交易活动,实行严格的管理。
      西周王城中的市,采取“左祖右社,前朝后市”的格局,王城周围五百里都设有固定的市,“凡国野之道……五十里有市”,并对交易商品和交易时间有严格限制。这一套官府控制市场的非自由贸易制度,既反映了商业和市场发展初期的一般需要,又限制了商业和市场的发展,对后世的商业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古者言善政,莫不颂于三代”。
      3、秦统一了中国商品经济的基本制度
      进入春秋时代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改革僵化的“工商食官”体制,使市场朝着自由贸易的方向发展。
      秦国的“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使土地私有制完全合法化,私有制观念随之深入人心,这便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驱动力,使秦人在列国中最先确立了“经济理性人”的意识,儿子借给父亲耕具,就觉得是个很大的恩惠;婆母不经儿媳的许可,使用簸箕扫帚,立即受到儿媳的责备。商鞅确立郡县制,统一赋税,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史记·货殖列传》有很准确的描述,“秦文、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献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
      4、第一次发展浪潮
      汉代的商品经济在秦代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这首先是刘汉王朝多次强制迁徙,六国旧贵族及其高赀商人的后裔于长安周边地区,一方面易于加强对他们的控制;另一方面,培植了陕西商人的社会基础,使陕西商人的力量因六国贵族商人的加入而获得了大的增长,致使长安“五方杂厝,风俗不绝,其世家则好礼文,富人则商贾为利。”其次,汉王朝立都长安,使“长安商人”第一次名副其实地流播于世。长安城人物殷富,规模庞大,比当时的罗马城大三倍以上,是国际大都市和全国商业中心。
      《史记,货殖列传》: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而徙豪杰诸侯彊族於京师。
      汉代的长安市场又具有开放性,“自京师至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互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也”,形成陕西商品经济和商业发展的第一个高潮。
      5、第二次发展浪潮
      隋唐时期,开凿大运河,沟通南北大动脉,有力保证了京师的物质供应。《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隋文帝仁寿四年派人到蒲州黄河岸边“收商贾船得数百艘。”
      进入唐代后,唐太宗励精图治,选贤任能,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时期,“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一派盛唐气象。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内贸强劲、外贸发达。二是市场广大,商业繁兴。隋唐时期社会经济的强盛,商品经济和市场的发展,使陕西商人以天子脚下,首善之民的优势,获得了第二次大的发展浪潮。
      6、第三次发展浪潮
      由于西北边境内缩而成为边疆重地,为了护卫中原,明政府以陕西为边防建设的重点地区予以高度重视。“明边重西北”在陕西实行了一系列培植经济奖励垦殖的休养生息政策。
      这主要有:一是陕西兴修水利,浚通渠堰,以增加粮食生产。二是为了寓兵于边,在陕西大兴屯田。其中又以陕西军屯在有明一代成绩最为显著。到明代中叶,西安府位列全国产粮区前茅,明代陕西农业生产的雄厚实力和处于全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优势地位。清初,在陕西先行屯垦,由官给步军牛具种子,以广耕作。政府在陕西实行‘食盐开中’、‘茶马交易’、‘棉布征实’、‘布马交易’政策,陕西商人抓住机遇,迅速发展,形成第三次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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