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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办事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3  来源:教育卫体局  浏览次数:0
一、目录清单归属
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
二、事项名称
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事项分类
1.是否属于自贸区事项:否
2.是否属于最多跑一次事项:否
3.年审或年检:是
五、办理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8号)第二十一条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计生委令第5号)第二条 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01年第6号)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附件2第17项,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撤销许可下放至市级政府卫计行政部门,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撤销许可下放至县级政府卫计行政部门。
六、权限划分
1.行使层级
泾河新城
2.行使内容
全部
3.通办范围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七、实施机构
教育卫体局
八、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九、服务对象
法人
十、联办机构
十一、联办机构适用情形
十二、办结时限
1.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三、办件数量
一件
十四、办理信息
1.办理地点:
泾河新城西区政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无需预约,不可代办
4.办理查询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电话):029-36224448
十五、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29-36224448
2.监督电话:029-36390268
十六、收费信息
1.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无
3.收费依据:无
4.收费标准:无
十七、结果送达
电话告知
十八、批前公示
公示
十九、运行系统
二十、申请条件
由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二十一、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数量、介质等内容,不能出现“其他材料”)
(1)材料名称:机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从业人员执业资质证书。
(2)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纸质
(3)数量:复印件3份;
(4)规格:A4纸张;
(5)来源:表格在教育卫体局申领;
(6)填报须知:按表格要求填写和出具。
注:以上申请材料为必须件。
二十四、常见问题
二十二、常见问题
二十三、   表格下载
二十四、常见问题
二十五、结果名称和样本
1.结果名称
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证
2.结果样本
编制中
二十六、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受 理
受理条件
满足:1、职权范围内;2、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
受理
标准
受理
通过
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
结果
出具受理通知单
时限
1日
补正或
更正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补正或更正结果
一次性告知单
时限
1日
不予
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
的或因政策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受理人或受理窗口
西区政务大厅教育卫体局窗口
审 查
审查方式
1、书面审查、2、现场勘探、3、局务会议研究
审查标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规定情形
审查结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查时限
5日
审查人
孙延锋
决 定
结果名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决定公开
公开
决定时限
4日
决定人
王鹏
送 达
送达人或者送达窗口
西区政务大厅教育卫体局窗口
送达时限
1日
办理流程图
(详见下页)
2.办理流程图
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机构服务执业许可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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